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廣東宅基地流轉或先在“本鎮”內推行。近日,《廣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送審稿)》在廣東省法制辦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該送審稿中稱,符合宅基地‘一戶一宅’申請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購買本鎮區域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房屋,并取得相應的宅基地使用權。城鎮居民則被嚴禁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附著物。
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農村處處長冼頻表示,若《廣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最終出爐時宅基地的流轉范圍確認為在本鎮范圍內流轉,這將是一個先行改革。因為若宅基地在本村范圍內流轉,范圍太窄,流轉有限。但是若范圍過大,有可能存在圈地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送審稿草擬規定了購買的門檻,規定了4種情形可購買,這個門檻政策指向了“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而買宅基地,而不是為了房地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