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近日發布《溫州市農村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引起各方關注。
其中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12類農村產權將在農村產權服務機構進行交易。值得一提的是,非城鎮戶口人員可以在縣域內參與農房買賣。
《暫行辦法》全文中提出,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12類農村產權將在農村產權服務機構進行交易。縣(市)應當整合現有農村產權交易平臺,設立農村產權服務中心。
據了解,去年年底,溫州市農村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在溫州金融改革廣場掛牌成立,為全市農村產權交易提供場所設施、信息發布、產權鑒證、政策咨詢、組織交易等服務。今年5月,《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昨天下午,溫州市農村產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現在農房可以在縣域內抵押貸款,非城鎮戶口人員可以在縣域內參與農房處置。對于具體交易,目前溫州市國土、住建、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知識產權、工商管理等相關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制定產權交易管理細則,報溫州市農村產權交易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實施。所以,城鎮戶口能否購買農房,要等近期細則的公布。
事實上,早在2008年,經國務院批準,重慶、成都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立了全國首個農村土地交易所,進行農村土地改革試點,但此后土改試點推廣工作一度進展緩慢。
2012年,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方面,農村土地改革再度被提上議程。在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的基礎上,廣東、廣西、湖北、山東等地均加速推進農村土地改革及土地產權交易試點。
溫州的改革舉動一向引人注目。據新華社報道,在各地相繼試點推進農村土地產權交易的背景下,兼具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和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身份的溫州,或成為農村土地改革的新樣本。
目前,溫州出臺的這個《暫行辦法》在浙江省尚為首例,具體承擔“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試驗項目,是按照“超前探索、先行先試、封閉運行、風險可控”的試驗原則進行